2024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示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聚焦经常发生、反复出现的“四风”问题,坚持纠树并举、深化系统施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示范引领,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通过会前说纪、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讲清纪律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重申纪律要求,做到“十个严禁”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带头树立新风正气、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津补贴、福利、奖金、实物等节礼,违规收受现金、名贵特产、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因私出国(境),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活动;严禁违规吃喝,不得违规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提倡勤俭节约,杜绝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私自借用车辆,不得将个人车辆发生的费用转嫁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核销处理;严禁借节日之机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不得利用节日拜访、聚会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严禁组织或参与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严禁违反节日期间值班值宿规定,擅自脱岗漏岗;严禁违反春季森林防火规定及其它违反文明、节俭、廉洁过节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行为。
三、紧盯“四风”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严的基调,紧盯“关键少数”、风腐一体及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深化监督检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查快办、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之以恒强化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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