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坚决遏制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现将2起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新林区公安局宏图镇派出所代理所长、三级警长夏伟航酒驾问题。2021年4月19日,夏伟航饮酒驾车行至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与春城路路口时被查获,被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23日,新林区纪委给予夏伟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安局
2.新林区新林镇政府经济办干事陈义华酒驾问题。2021年6月12日,陈义华饮酒驾驶无证无牌照摩托车被新林区和韩家园林业局联合执法民警查获,给予罚款27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3日,新林区纪委给予陈义华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