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正常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保障群众的健康利益,加大医疗领域“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整改力度,按照省纪委部署,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强化医疗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下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执业行为
1.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医疗器械采购、设备购置方面不履行招投标手续或违规操作、索贿受贿等行为。
2.坚决查处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医疗服务中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赠送的“红包”礼金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3.坚决纠治医务人员术中加项、“持刀加价”、小病大治、重复检查、捆绑推销药品耗材、将普通食品冒充特医食品推荐给患者、医疗机构内宣传和销售母乳代用品等行为。
4.依法打击医务人员与“黑”救护车内外勾结转运病人,代为宣传医疗广告、医疗产品收取好处,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买药和推荐患者到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指定诊所诊疗等行为。
5.大力整治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泌尿等民营专科医院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及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虚假广告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群众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规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医疗欺诈骗保行为
6.重点整治医保办理内审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约检查不到位、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虚假参保、虚假缴费、违规拖欠定点医疗机构费用,以及内部人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等行为。
7.严肃查处医保监管不力、失职渎职,发现问题未依规依法查处,造成重大欺诈骗保案件发生,致使医保基金损失,监管人员为被监管单位通风报信、相互勾结,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
8.坚决打击医疗机构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虚构多记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串换或套用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不合理检查治疗用药、盗刷医保卡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9.重点查处医保监管不力,纵容私营药店串换药品、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现金、为非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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