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创业村驻村第一书记高鹏军擅离职守案。2月2日,地区防疫指挥部检查组在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创业村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时发现,驻村第一书记高鹏军擅离职守、不在工作岗位。高鹏军作为中共党员、驻村干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要时期,不履行应尽的工作职责,擅离职守,工作不作为,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塔河县纪委监委于2月5日给予高鹏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