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全福,男,汉族,1980年12月22日生,黑龙江呼兰人,中专文化,1999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松岭区制酒厂技术员、松岭林业局绿水林场扑火队员,2017年6月任松岭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借调),2017年8月任松岭林业局办公室科员(仍借调担任松岭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辅警)。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尹全福身为公职人员,在参加专案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索取并收受被看护对象亲属财物;利用工作之便,多次为被看护对象打探涉案情况、与外界传递涉案消息,帮助被看护对象对抗组织审查、逃避处罚,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职务犯罪,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之规定,经松岭区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尹全福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