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格达奇区殡葬管理所原所长韩春雷在2018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职期间,不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聘用亲属为同一班次殡葬管理所收款员和开票员,安排其妹夫提供刻碑服务并直接收取费用,同意杨某某等临时工冒领已不在殡葬管理所工作的人员工资;未履行请示报告等有关程序,擅自安排新建墓穴46套,擅自决定减免购墓款;单位资金管理混乱,账外保管销售墓穴资金,账外赊欠墓地维修等资金。2020年2月,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给予韩春雷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加格达奇区民政局局长王颖、副局长李秀峰因履职监督不力,分别给予诫勉谈话、政务警告处分。(加格达奇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