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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5-20

根据地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9日至7月29日,地委第五巡察组对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放在工作首位,在收到巡察反馈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工作小组,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靠。党组书记郭长福同志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各项问题由一把手牵头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措施、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层层压紧压实巡察整改各个环节、各项工作,健全党员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严明党规党纪,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堵塞漏洞,从源头上巩固巡察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未完成整改3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反馈问题:

第一方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不彻底

1.未根据林区转型振兴发展需要将“双碳”“双寒产业”等新类型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通过正式文件向相关单位征询各行业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关于将行业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函》)。组织召开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会,与相关单位进行专项规划对接,为项目建设预留空间。整理现有工作方案、文件资料,将“双碳”“双寒产业”等有关内容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已形成成果草案。

2.廉政谈话内容“跑偏”,个别领导干部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内容为提醒带口罩、测体温、加强值班值宿等,未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要求分管领导按时与分管科室开展廉政谈话提醒,并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地委有关廉政要求、“节前”廉政提醒等内容作为谈话重点,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廉政谈话记录进行了检查。

3.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漏点,对招投标事项没有进行风险点排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已纳入财务廉政风险清单,在执行过程中,重点排查风险清单中各项风险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文件要求,坚决杜绝《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廉政风险清单》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第二方面:作风建设不深入

4.与有关部门主动协调不够,不动产登记未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不能在网上获取电子证照,尚需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不动产权证书送达申请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每周与省专班至少联系1次,了解省证照库解析功能开发情况,确保第一时间生成电子证照,供申请人下载留存。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完善电子证照生成与存储功能。8月24日,松岭区通过互联网办理更正登记业务,在线生成第一本电子证照,“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从申请到领证全链条实现网上办结,完美闭环。“全程网办”的实现,使申请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可以一次不用跑,有效解决了申请人在异地办理不动产登记难的问题,“放管服”改革在不动产登记领域落地生根,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5.矿业权审批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尚未完成对接,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未实现“应上尽上”,企业法人不能在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矿业权审批事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省自然资源厅已经建设网上审批系统。按省政府要求按时调试,目前已经实现“应上尽上”。企业已经可在网上办理矿业权审批事项。

6.“解放思想、振兴发展”研讨中查找的问题未纳入“能力作风建设年”问题整改台账,也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对研讨中查找的问题及时纳入“能力作风建设年”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按时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7.调研流于形式,个别领导干部调研时与基层群众接触少,不接地气,发现的问题简单肤浅,提出的意见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为民情怀,围绕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开展调研工作,调研时采取深入基层实地调研等形式,多与群众接触,贴近群众,便于听到真话了解问题。落实调研工作走深走实,真正发现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目前各处级领导已形成6份调研报告,切实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生产矿山生态修复问、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不忧、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8.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实,上报完成的13项为民实事,大部分由常规工作代替。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深入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相关成果,牢牢把握工作要求围绕人民群众的愁心事烦心事,每月一次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群众中倾听群众的急难愁盼,在权责范围内解决群众相关问题。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建立“深入查摆问题、急难愁盼”调研问题清单推进为民实事落地见效。

9.政务公开事项内容泛化,将2021年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第53个世界地球日宣传活动等也纳入了政务公开内容。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主动公开范围和《自然资源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网上公开三级审核制度。制定2023年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及范围。

第三方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扎实

10.班子成员工作分工不科学,不能用其所长,个别班子成员不熟知分管领域工作业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班子分工不科学,2022年8月3日,局领导班子调整,班子成员已重新分工。目前领导班子中还缺少一名副局长,待地委选派完成后,局领导班子将根据成员自身专长再次分工。

11.班子成员、科室之间协作配合不够,有时工作存在推诿扯皮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明确沟通协调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责任主体。建立《各科局室沟通协调制度》,加强沟通协调。

12.2021年4个无证采矿案件集体会审和确定年度评优人选等重大事项存在主要领导“先表态定调”现象,班子成员没有充分发表意见,未能做到集思广益。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先表态定调”现象,自查阶段已与党组书记反馈。2022年党组会,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确保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

13.开展“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政治信仰教育不扎实,政治理论武装抓的不严,有4名党员2022年没有登录“学习强国”平台进行网络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所有党员登录“学习强国”学习并督促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每年达到规定学习分数。把强化政治信仰教育,纳入工作日常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强化。在集中学习会议上强调部署要高度重视网络学习平台的学习,加强通过对网络理论学习平台的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14.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党组织生活不积极,有的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一次也未参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提前制定计划并通知到各领导干部便于统筹安排时间。对于未参加党组织生活的领导干部,了解原因,制定台账,对于主观原因不参加的由党组织书记谈话提醒。

15.超职数消化迟缓,2021年事业单位改革后,所属事业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原有2名正科级干部,至今未予以消化。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超职数消化迟缓,我局与编办沟通,确定因机构改革造成超职数配备干部可以自然消化。鉴于我局实际情况采取自然消化方式解决。

第四方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

16.对班子成员的知识结构、工作经历、业务专长等分析不够,未能科学合理地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未能科学合理对班子成员进行分工,2022年8月3日,局领导班子调整,班子成员已重新分工。目前领导班子中还缺少一名副局长,待地委选派完成后,将根据成员自身专长再次进行分工。

17.“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个别重大事项存在先表态定调现象。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先表态定调”现象,自查阶段已与党组书记反馈。2022年,党组书记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确保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到集思广益。

四、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的整改事项

第一方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不彻底

18.未按国家自然资源部要求,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与省规划编制方案对接,落实省矿产资源规划内重点工作任务及相关指标,充分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意见,尽快完成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做好重点课题研究。针对本地矿产资源特点,把握矿产勘查方向、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激发矿业市场活力、突出绿色发展等重大关键问题,在资源保护程度、高质量发展、资源与产业定位、结构布局优化、矿业权设置区划和规划管理数据库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已到省厅终审阶段,待终审完毕由行署发布。

19.推动解决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力度不够,上半年,仅完成消化处置任务的3.5‰。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区批而未供土地底数再次进行了梳理统计,经统计2009-2018年大兴安岭地区批而未供土地基数是128.2公顷,25%处置任务是32.05公顷。二是建立了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台账,列出了具体处置计划,并到漠河市和加格达奇区进行了实地督办检查,督促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处置进度。经过多次督办整改:全区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1.66公顷,处置率是36.4%,还差20.39公顷未完成。目前,加格达奇撤销失效用地指标20.32公顷,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待批复,预计12月底前可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任务。

20.2021年仅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压力传导不足,未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汇报。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2022年全年拟召开两次专题党风廉政会议,2022年上半年度已召开一次党风廉政会议,拟定下半年党组再召开一次专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各处级领导按照自己分管领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做专题汇报。

第三方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扎实

21.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领导干部查摆问题浮于表面,多是理论学习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等方面的内容,未触及工作中的顽疾和深层次问题。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浮于表面,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对于查摆问题浮于表面、多是理论学习不足、创新意识不强的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撰写,确保查摆问题动真碰硬,整改顽疾,红脸出汗。

22.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之间未开展相互批评,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拟定2023年3月召开,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形式,组织每名党员结合自身实际和对照检查要求,开展严肃认真的自评和客观公正的互评,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

23.混岗混编问题严重,有14名事业编制人员在机关科室工作,其中副科级干部4名,科员10名。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混编混岗,我局已调任3名事业单位人员转机关公务员,充实机关人员,逐步解决混岗混编问题。

24.年轻干部储备不足,30到40岁之间机关正科级干部仅1人,40岁以下机关副科级干部仅2人。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年轻干部储备不足,我局已调任3名40岁以下事业单位副科级人员转机关公务员,充实机关人员,增加年轻干部储备。

第四方面: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欠缺

25.统筹协调不够,解决混岗混编和消化事业单位超职数干部办法不多。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针对统筹协调不够,2022年下半年我局拟通过调任、调动、招聘、退休等形式统筹协调,增加专业人员,优化干部队伍。

26.对重要事项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排查廉政风险点不全面。没有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作风建设不深入,工作规范化建设程度不高、形式主义依然存在。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下发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廉政风险点台账。班子成员定期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汇报。

27.松岭金欣钼矿作为地区重点绿色矿业项目,对上争取采矿许可证工作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整改结果:未完成

整改情况:积极向上级反映情况汇报工作,邀请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实地考察,加速工作推进。与省自然资源厅保持紧密联系,掌握第一手信息做好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取得采矿许可证。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28.缺乏矿山综合治理主动作为意识,全区需恢复治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99个,面积3595.96公顷,尚未制定恢复治理计划。生产矿山应修复面积565.03公顷,仅治理96.09公顷。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一是向上申报了6个入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争取中央、省资金支持;二是制发了《关于做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工作的函》,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生态修复治理,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推选23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纳入招商引资范畴,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三是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行动计划(2022-2035年)》并以行署文件下发至县(市)区政府。11月4日召开工作调度会议,部署历史遗留矿山治理修复工作,对县(市)区科学制定区域内矿山生态修复计划做了指导。四是下发了《关于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的函》(大自然资函﹝2022﹞47号),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将矿山治理工作纳入地对县(市)区目标考核,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截至目前,全区均已启动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全区完成面积12.62公顷,其中:新林区大乌苏镇1处,面积6.62公顷;松岭区劲松镇(壮志林场),面积0.1公顷;塔河县十八站乡1处,面积3.26公顷;大兴安岭呼中修复面积2.64公顷。

下步工作中,我局将督导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虽然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地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地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测,巩固整改成效,按照地委第五巡察组的要求,积极抓紧推进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体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成果转化。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研究解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夯实党建基础,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自然资源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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