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委员林春玲同志:负责执纪监督工作。
林春玲,女,汉族,1965年12月生,山东临沂人,1983年10月参加工作,200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毕业。
现任新林区纪委监委监委委员。
1983.10—1986.10 新林林业局新林林场知青
1986.10—1987.05 北京市昌平县燕岭饭店服务员
1987.05—1988.05 新林林业局新林林场房产队知青
1988.05—1991.06 图强林业局常青林场团总支书记
(其间:1989.09—1992.07 黑龙江省委党校经管专业大专函授学习)
1991.06—2002.04 新林区人民检察院科员
(其间:1997.03—2000.01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大学函授学习)
2002.04—2006.03 新林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副科级检查员
2006.03—2007.05 新林区检察院起诉科科长、正科级检察员
2007.05—2012.09 新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正科级检察员
2012.09—2017.12 新林区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正科级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12-- 新林区纪委监委监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