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第一中学工会主席姚文娣借公务培训之机公款核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问题。2017年7月和2018年1月,姚文娣2次以培训名义去哈尔滨看望孩子。事后,在单位财务核销上述两笔差旅费共计9328.5元。2019年6月,姚文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