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上午,地委第三巡察组向地区人大工委党组成员、秘书长周明和工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情况,周明主持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作表态发言。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按照地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地委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10月19日至11月12日,对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开展了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严格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三个聚焦”为监督重点,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巡察中,共与17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谈话,听取了地区人大工委机关的专题汇报,发出收回民主测评票19份,调阅会议记录、专项工作报告、有关账目、干部档案等资料1100余份,同时深入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核实有关问题,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1月15日,地委委员、地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娄成峰主持召开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地区人大工委机关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月1日,地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2020年地委第二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地委书记李大义发表了讲话,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总体感到,党的十九大以来,地区人大工委机关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落实省委、地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为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和全面转型振兴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影响,地区人大工委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地委要求不到位
1.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围绕中心工作监督不够,监督方式缺乏。在日常监督中,仅运用听取审议报告、执法检查等常规方法,很少运用实地测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手段。
2.指导基层工作不到位。近几年,没有举办过全区基层人大工作业务培训班和研讨班,指导基层工作多是通过电话和下发文件提要求等形式,主动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次数少。
3.联系人大代表不够紧密。被联系的人大代表中,工委委员和被联系的人大代表没有及时进行增补和调整。
4.抓意识形态工作虚化。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缺少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方法,没有形成抓意识形态工作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责任压力未有效传导。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不够深入,缺乏经常性检查和提醒,多数党员干部对廉政风险认识不足,“清水衙门”思想严重。
(二)工作作风整治不深入
1.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地委2017年3月提出的“各级组织部门、党校和行政培训部门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的学习列入干部培训班的重要内容”要求,措施不力、办法不多,至今未将地委此项要求落到实处。
2.工作不够严谨细致。《地区人大工委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落款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2019和2020年收文只登记密级文件。
3.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未严格按照信访制度执行,信访件缺少统一编号,记录内容不详细。《来信来访登记表》没有承办人签字、没有领导批示、没有处理结果。对信访件的督查督办执行不力。2018年接收信访件15件只登记14件,其中3件未登记反映问题内容,只有1件有处理结果。2019年接收信访件11件,8件没有处理结果。有的信访件转交有关部门后,未反馈办理结果,也未进行督办。
4.财务管理监督不严格。核算管理不规范,会计电算化滞后,财务软件利用率不高,单位财务核算还停留在手工记账阶段。2017至2019年购入的电脑、会议桌、沙发等资产未升账,账实不符。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
1.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提升党员服务群众能力、激发干部干事创业、增强监督信心等方面缺乏正面引导。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辣味不足,互评多以希望和建议代替批评意见,2017年度参会13名党员互评意见只有3条,2018年度互评意见多是“继续保持旺盛的工作精力和劲头”“成绩比较突出,希望再接再厉”“做事认真、踏实,希望发扬成绩”。
3.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岗位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重点岗位干部有的10年、甚至15年都没有交流调整。
4.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认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理论学习走形式”问题整改效果不够理想,在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中该问题依旧存在。个别党员干部对“六大纪律”“三会一课”等内容掌握不准确。
三、意见建议
(一)落实责任强化担当,全力履行职责使命。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特别是把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丰富学习形式,注重学习实效。依法认真全面行使职权,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指导,提高基层人大履职水平。按照组织程序和规定要求,配足地区人大工委委员,加强与人民代表的沟通联系。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大兴安岭地区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排查梳理各关键环节及重点岗位潜在的风险点,把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责任落实到每个处室、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水平。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主动作为意识和精品意识,弘扬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能力和热情,确保工作重规范、提标准、上水平。强化为民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认真督查督办信访问题。规范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杜绝违规问题发生。加快实现会计电算化,努力提高会计核算效率。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履行资产报批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定期指导,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人大机关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支部委员会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组织生活会相互批评时要敢于揭短亮丑,起到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作用。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培养复合型人才。将整改巡视反馈问题纳入议事日程,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以上反馈意见,请地区人大工委机关高度重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周明在表态中表示,一是以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改进工作作风,检验工作成效的良机、作为当前一项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抓好整改,确保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二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逐项抓好整改任务。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把整改工作与今年全区人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深入分析问题的症结和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挂图作战,跟踪督办,务求实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直到问题解决为止。三是以抓铁有痕的劲头,巩固扩大巡察成果。要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推动人大工作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