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松岭区委批准,松岭区纪委监委对松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张宪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宪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履行法定招投标程序,串项使用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张宪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组织议事规则;为官不廉,经商办企业;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未履行法定招投标程序,串项使用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松岭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松岭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宪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松岭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宪忠简历
张宪忠,男,汉族,1970年8月生,黑龙江大兴安岭人,中专学历,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松岭林业局对外采伐办公室副主任,松岭林业局对外采伐办公室主任,松岭区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林业局对外采伐办公室主任, 松岭区农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松岭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