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上午,松岭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区监委主任李峰代表区监委所作的关于开展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区监委首次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在地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监委牢牢把握监察机关政治定位,认真履行监察专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持续推动整治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乱象,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以来,共有41名公职人员因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受到政务处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闹心事、烦心事得到了有效解决。
区监委立足专责监督职能,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中,以强化政治担当、法治思维、监督保障、标本兼治、统筹联动为着力点,开展校园“学生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学生切身利益问题,推动教育方针落到实处;开展城区道路交通乱象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升和改善百姓出行环境;开展城乡低保政策不落实专项整治,确保职责清晰、低保数据准确;开展审批和执纪执法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对发现的违规用权问题线索,快查快结、边查边改,不断提高整治效能;开展教育医疗社保征地拆迁等方面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找清、找准、找实权力运行风险点,查漏洞、补短板、建制度,完善体制机制;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专项整治,采取线索排查、集中管理、督促落实、跟踪问效、专项巡察等方式,坚决清除群众身边腐败分子,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幸福安康。
下一步,区监委将在地纪委监委和区委领导下,在区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把监察工作放到全区改革发展大局中定位谋划,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