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