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起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及
履责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漠河市各部门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要求,以最高等级、最严措施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响应党中央和市委号召,迎难而上、冲锋在前、坚守岗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但工作中也存在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意识不强、履行责任缺失等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以强问责促强担当,现将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漠河市北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杨光违反防疫纪律要求案。漠河市北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杨光,身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将未经上级确认及官方公布的疫情信息转发给亲属,导致疫情信息被迅速传播,加剧了社会恐慌心理,违反疫情阻击战纪律要求,擅自传播未公开信息,给防疫工作造成被动局面。漠河市纪委监委于2月1日给予杨光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二、漠河市西林吉镇桥北社区十二委委主任于淑艳违反工作纪律案。于淑艳作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疫情防控期间,随意要求辖区居民补签居家隔离《承诺书》,群众对此问题反响强烈不满。漠河市纪委监委于2月22日给予于淑艳同志政务警告处分。
全市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提振精神,听从号令,服从指挥,雷厉风行,脚踏实地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指令的贯彻执行,确保全市上下一盘棋,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市纪委监委将继续紧盯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对不用心、不用力,说假话、报虚功,甚至骄纵任性、顶风违纪的,坚决快查快处、绝不姑息,对勤勉尽责、勇于担当的干部,区分情形大胆免责保护,以铁的纪律和优良作风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
中共漠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漠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