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中心大局 强化责任担当
为全市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共漠河市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宋玉林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1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2020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和地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切实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36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21件,立案91件,结案83件,党纪政务处分83人。其中大要案33件,处分科级干部29人。收缴违纪违法资金298.69万元。全年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45起,党纪政务处分45人。开展疫情防控监督检查200余次,查处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问题34个,下达监察建议书17份,提出意见建议414条,党纪政务处分12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置52人。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示单》,向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发放提示单7期2000余份。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成了全区首家廉政教育基地,已有1800余党员干部参观了廉政教育基地。完成了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覆盖率已达92%,2020年第二轮15家巡察反馈工作已全部完成,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242条,移送问题线索56件。先后开展2次全市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约谈乡科级领导干部45人。全年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1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0人次;第二种形态78人次;第三种形态4人次;第四种形态3人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一是少数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管党治党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二是“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树倒根存,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三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准、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体制的要求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1年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献礼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是政企分开后推进解决各种新老问题的深化之年,也是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关键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尤为重要。今年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和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更加突出作风建设,更加突出执纪问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力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漠河市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面开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深入践行“两个维护”。一是要严明政治纪律。全市领导干部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地委以及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坚决杜绝“七个有之”现象的发生。要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两面人”和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内政治生态的行为,加强对市委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从政治角度对党委党组政治生态状况进行评估,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建设提升工程,加大整改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二是要严格规范制度。各基层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担起重要领导责任,盯住自己的片、看好自己的线、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是要严格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要严肃追究问责。严格执行工作提示制度,定期做好工作提示、提醒,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特别是要把压实乡镇、村级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开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攻坚行动,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是要严守政治生活。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把主题教育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协助市委高质量开展2020年度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突出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出现问题、排名靠后的,约谈党委党组书记,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建议市委进行调整。四是要严肃问责追责。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尺度,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的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执行好容错纠错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
(二)更加突出“三不”一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是要保持高压,形成“不敢腐”的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保持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加大对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深入整治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利用司法权力腐败、“技术”规避打法律擦边球问题。深化金融、国企领域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影子股东、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对政治上投机钻营、经济上空手套白狼、大肆围猎干部的坚决查处。开展“下沉式”监督,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亮身份,到最基层的群众中,全面发现存在的实际问题。今年将着重加大对科级干部的查处力度,提高案件质效,对典型问题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持续形成高压震慑。二是要完善制度,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深入发现个案背后的系统性风险问题,督促发案单位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及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和监管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推动审批监管、行政执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问题的监督检查,健全定期抽查机制。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三是要提高觉悟,实现“不想腐”的目标。开展警示教育拓展年活动,采取“规定动作 自选动作”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不走样、自选动作成效明显有特色。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强化纪律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实施“两书上会”制度,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刑事判决书》《忏悔书》在其所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通报,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作剖析、谈认识,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分层分级组织警示教育活动,拍摄警示教育片,继续充分运用廉政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力求达到“震撼与警醒”同在,“反思与洗礼”并重的实际效果,发好廉政声音。
(三)更加突出作风建设,毫不松懈纠治“四风”。一是要紧盯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摆不正位置、拥权自傲,凌驾于组织之上、唯我独尊,分管领域个人说了算、霸道作派,不讲原则随意拿捏、肆意妄为,把权力当成个人谋利工具、损公肥私,热衷于分管工作中的热点、重点工作对其他工作不管不问漠不关心等问题。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坚决通报曝光,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二是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地委决策部署中的落差温差偏差,对外表华丽虚假落实、雨过地皮湿表面落实、不切实际机械落实等问题严肃查处,对“嘴上说是自己的事、怎么做是别人的事”现象重点纠治。深化治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过度留痕、层层加码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紧盯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发挥好督战作用,严查贪污挪用、截留挤占防疫资金和物资、按级别发放补助、搭车发放补助等问题。紧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严查创建过程中存在推诿扯皮、推进不力,重视不足,应付了事等问题的部门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为创建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三是要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整治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突击花钱等多发频发和隐形变异问题。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坚决查处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问题。推动深化机关干部作风整顿,狠刹领导干部“走读风”,弘扬公私分明、亲清分开、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等价值理念。
(四)更加突出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一是要密切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成立由纪检、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各镇、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查围标串标、非法转包、私接滥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等乱象,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问题。开展对领导干部缺少为民情怀、漠视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处理群众问题不担当、不作为,走形式、走过场,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欺上瞒下等问题。二是要密切关注政策的落实问题。继续紧盯脱贫攻坚、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方面,开展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扶贫领域进行一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专项督查。加强稳边固边兴边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抵边村的乡镇纪委要立足职能,重点查处边民补贴发放情况,使居民安边守边,建设边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确保不漏网一人、不错打一个。三是要密切关注重点领域的整治问题。开展公职人员涉毒问题专项整治,树立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加大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部门的督导力度,就哄抬物价、黑导游、黑出租、价格欺诈等乱象开展监督检查。开展燃油补贴、农业补贴、低保医保等惠民政策不落实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办理病退、工伤鉴定、职称评定等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开展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滥用职权、刁难群众专项整治。
(五)更加突出党内监督,推动巡察纵深发展。一是要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重点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面深化政治巡察。上半年开展1轮巡察,完成剩余9家单位的常规巡察,达到巡察全覆盖任务目标。适时开展1轮“回头看”,确保巡察工作不走过场。二是要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把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逐项迅速扎实推进,严格对照反馈问题,逐条制定详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任务到人、责任到岗、整改到位。今年市纪委监委将加大对全市各部门整改态度不端正、敷衍塞责、相互推诿、措施不力等问题的问责力度。三是要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对巡察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不断提炼制度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以整改为契机,既促进问题解决,又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全面总结好的做法,查找不足和差距,改进和优化巡察工作。
(六)更加突出正风肃纪,有效提高监督效能。一是要压实日常监督。采取工作提示、约谈提醒等方式,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继续通过季度提示和重要时间节点随时提示的工作方法,加强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提示提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要完善同级监督。运用好地纪委监委即将出台的同级监督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发挥好对同级党委党组班子监督作用。要推动同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全面监督,实现监督责任链条逐级延伸。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联动机制,协助市委引导推动各类监督与党内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三是要严明换届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全过程,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确保换届风清气正。四是要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及派驻机构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监督,联合办案制度机制,一体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监察权限的审批和监管。落实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求。
(七)更加突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综合能力。一是要抓好政治提升。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党性教育和宗旨教育,以建党一百周年为契机,开展“我爱共产党,重温党的历史”政治学习活动,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弘扬纪检监察工作光荣传统,擦亮纪检监察干部担当尽责、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政治标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要抓好学习引导。健全业务大讲堂,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完善《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计划》和《2021年度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自学要点》,自拟授课题目开展业务大讲堂和理论大讲课,突出纪律审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业务知识的培训,每月集中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查“漏洞”、补“短板”、促“提升”。同时,实施以老带新工作,让“新人”在实战中“以案代训”、“以案带人”,力争全部成为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有效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要抓好预防教育。以“六个绝不能”为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行为规范,自觉接受约束和监督。要建立案件回访制度,不定期对被处分干部开展案件回访,了解被处分干部对案件查办情况有无异议,切实保障公平正义。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红色主题教育、一次廉政警示提醒、一次案例分析研讨、一次反向民意测评。同时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与交往对象过杂过滥、口无遮拦、跑风漏气、夹私带货、以案谋利等问题查处力度,对违法问题“零容忍”,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
同志们,目标催人奋进,使命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推进漠河转型振兴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