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从2021年5月7日开始,对区委办开展为期15天左右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区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委办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归口管理单位保密和机要局班子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相关部门认真处理。
来访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党政办公大楼514室区委第一巡察组信访接待室
寄信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137号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165000
举报电话:0457-2749514
19104579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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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期间,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将不再受理来信来电来访。
特此公告。
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