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清明,廉洁随行,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治“四风”树新风,加区纪委监委提醒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踏青寻春、缅怀先人之际,要时刻遵守疫情防控、春季防火等有关规定,以实际行动响应加区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自觉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现场祭扫等群体性聚集活动;
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
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
严禁以祭扫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借机敛财;
严禁违反春季防火有关规定在城区、野外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
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严禁在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空岗、漏岗。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内部监督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坚持“严”的主基调,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同时,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节日期间干部职工违纪违法问题要严肃处理,重要问题要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广大党员、公职人员要切实提升纪律意识,充分发挥好“头雁效应”,带头遵守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带头转作风、树新风,推广非实地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带头做文明祭祀的引领者,遵规守纪的执行者,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区纪委监委将把纠治“四风”工作与落实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帮扶救助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政务服务和应急处置等领域以及其他重点场所、重要岗位,开展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法者一律严肃查处,以尺度不松、力度不减的执纪执法态度,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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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加格达奇区纪律检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