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提升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质效,切实强化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执纪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1月31日,加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组织召开会议,就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程序等工作进行座谈。会议由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侯春宇同志主持,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案件监督管理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机构及乡镇(街道)纪(工)委4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并进行了发言交流。
会上,各相关部门对工作中存在的文书使用、措施使用等业务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各项管理制度、文书规范撰写、技术调查措施使用、“走读式”谈话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解答。
会议指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规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意识,强化思想认识,严格执行程序,要提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业务能力,在学思践悟中提升业务水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把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程序关。把牢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加强业务学习,提升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能力,不断夯实履职基础,增强精准把握政策,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
会议强调,各案件承办部门要同向发力、共同把关、确保程序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室与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沟通联系的有效性,共同破解实践难题。全委要以此次案件监督工作交流会为契机,以程序意识和安全引导实践,以实践本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案件监督管理室将定期召开协调会,围绕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沟通交流、畅通联络机制、理清衔接规则,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供稿:王微 杨俊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