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委委员赵连奎同志:协助侯春宇同志分管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负责“追逃”工作。。
1997.12--2004.04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
(1997.03--2000.01在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函授学习)
2004.04--2006.03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员、反贪局副局长
2006.03--2009.05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2009.05--2009.1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
2009.10--2013.07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员
2013.07--2017.12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
2017.12--2018.11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8.11--2019.06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2019.06--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监察委员会委员、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