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区曙光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赵福林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0年12月,被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加区教师进修校总务主任董志伟值班漏岗,违反工作纪律,2021年5月,董志伟被区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3.加区教师进修校党支部副书记、校长张一心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2021年5月,张一心被区监委给予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