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县委第一轮巡察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四”已分别进驻呼玛镇、三卡乡、北疆乡、金山乡、兴华乡、白银纳乡、鸥浦乡、韩家园镇共计8个单位,对脱贫攻坚工作、人居环境工作等情况开展专项巡察。进驻工作动员会议上,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本轮巡察工作安排,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表态讲话。
在当前全省和我区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形势下,县委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和人居环境工作的专项巡察,对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地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具有重要监督保障作用。
本轮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重点监督检查上一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阶段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存在的问题,即脱贫攻坚履责不力问题、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资金使用管理违规问题、群众满意度不高问题、项目实施管理不规范问题。同时,还要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到位问题,政治生态建设过程中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作风问题、“关键少数”发挥作用不到位问题,疫情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履职不力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腐败问题。
各被巡察党组织表示,坚决服从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向县委巡察组反映情况,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切实把接受巡察监督转化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实际行动,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据悉,县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一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有专门联系电话、意见箱和电子信箱,详见各巡察组公告。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科级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对上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