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谈话,希望你能端正态度,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向组织说清情况。”“要相信组织,组织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综合考虑你问题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你的主观态度等方面因素,给出恰当的处理意见。”这是呼玛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的场景。
今年,呼玛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围绕重点工作抓好日常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他们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和警示教育,在谈话函询过程中,对如实说清和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依规依纪进行从宽处理;对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刻意隐瞒的党员干部,严肃问责并通报,着力唤醒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
“接受组织谈话后,我第一感受就是得到了组织的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组织的鞭策,这反映出我在平时工作中还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我一定会认真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一名接受提醒谈话后的干部发自内心地说。
截止目前,呼玛县纪委监委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6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