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大兴安岭地委批准,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对大兴安岭技师学院原财务审计处处长孙丽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丽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滥发补贴、奖金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设立账外资金并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账簿,挪用公款给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孙丽春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挪用公款牟取个人私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地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地委批准,决定给予孙丽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地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