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地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案件审理室就《条例》内容的变化做了对比并对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委机关和全体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严格用《条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反复的学习,准确理解《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纪委监委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找准新旧《条例》在定性和表述上的区别和联系,重点学习新增的内容,在事实定性、条文运用等方面做到融会贯通,将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同时要积极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推动驻在单位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将《条例》的学习和教育有机融入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反党纪的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要坚持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从政治上、纪法规定上全面评价违纪违法干部,形成纪法合力。要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